廣告招牌、建築物裝飾燈和戶外電子顯示屏光污染控制指引

1、 一般性原則

  • 採用適量之燈飾,既能美化廣告招牌,亦可避免光 污染及節省能源,因此場所負責人於設置題述設施前,須事先對有關地點作充分的考慮及評估,同時,鑒於同類的發光設施均開啟時會對同區內之光 環境帶來一定程度之貢獻,甚至有可能構成過剩之照明,因此場所負責人 於設置前需作適當考慮,及採取相應之措施,以免日後構成光 污染的問題。
  • 有關設施應避免直接面向住宅單位等易受影響的地方,同時注意設置的位置和角度,避免有關設施發出的光 線直接射入住宅單位等易受響的地方的室內,並確保在鄰近住宅單位的門窗上的垂直照度不超過 4 lx
  • 建議於星期一至五的晚上22時至翌日7時,以及星期六至日及公眾假期晚上23時至翌日7時適度調低或關閉題述設施之裝飾燈光,及避免播放動態或閃動的燈光及畫面,此外所有用於廣告招牌及裝飾用途之發光設施配備可調較光暗的功能,並制定針對一般日子及假日調校光亮之機制,以減少對附近環境構成影響,及節省能源。
  • 嚴禁使用鐳射、大功率光束燈照向生態保護區方向;於每年10月至翌年5月期間,面向生態保護區之廣告招牌、建築物裝飾燈及電子顯示屏等發光設施不可播放閃動畫面。
  • 建議場所把所有發光設施的光度數據及相關資料妥善保存,日後如有需要,可交給相關部門參考。

2 、關於裝飾射燈光 污染控制方面(包括用作投射於場所立面或投射於廣告招

  • 場所於裝設射燈前,必須注意射燈照射的位置及角度,及考慮安裝合適之燈罩或擋板,或採取適當之措施,使光 線能有效地投影至適合的地點。
  • 安裝前先對射燈的數量及對設置的位置作充分考慮,避免安裝過量的射燈照射相同的地點。
  • 避免安裝向仰角方向照射的射燈或地燈,以免有關光線照射到鄰近住宅單位,及減少對夜空特別是天文觀測的影響。
  • 避免直接照射於反射率較高的物料上(如不銹鋼或金屬等物質)

3、關於 LED 燈廣告招牌光污染控制方面

  • 鑒於LED燈的聚光性較強,強烈的光差容易讓居民感到不適,LED燈廣告招牌晚間的亮度不宜超過 400cd/m2 
  • 建議LED燈閃動間格不少於1 秒,同時建議較少採用紅色及白色的燈(如LED燈廣告招牌面向生態保護區,則應按第1.4 點的要求,不可播放閃動畫面)。
  • 建議於LED 燈廣告招牌的表面裝設合適之擋板,如透光率較低的塑膠板,或其他利於光學散光設施,避免構成眩光問題。
  • 若靠近住宅單位等敏感受體設置 LED 燈廣告招牌時,建議在設置前先作充分考慮評估及進一㬍採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對鄰近敏感受體造成 影響。

4、關於電子顯示屏光污染控制方面

  • 鑑玉電子顯示屏播放閃動畫面時較易引起光污染投訴,建議設置電子顯示屏前先作充分考慮及評估,同時電子顯示屏晚間的亮度不宜400cd/m2 
  • 若於住宅單位等敏感受體附近設置電子顯示屏時,建議必須於晚上22 時至翌日 7 時關閉電子顯示屏。
  • 電子顯示屏如設有揚聲器時,必須嚴格遵守經第 9/2019 號法律修改的 8/2014號法律《預防和控制環境噪音》的要求。同時,採取適當的措施。確保最接近的住宅等易受影響的地方內的居民應該聽不到設施揚聲器輸出的聲響,特別是低頻節奏的聲響。

*   關的測量方法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38439-2019   室外照明干擾測量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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